龙岩市高级中学关于加强学生
行为规范管理,开展仪容仪表专项教育的意见
一所学校学生遵守日常行为规范的情况如何,不但直接反映了学生本人素质的高低,也反映了这所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整体风气。我校《中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第一条第3款明确规定:“入校须穿校服和佩戴胸卡,穿戴整洁,朴表大方。头发干净整齐,不烫发、化妆、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学校十分重视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管理工作,已于上学期将日常行为规范的条款上墙公告,供全体学生学习对照,遵守执行。但是本学期开学以来我们仍发现少数学生不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不穿校服进校园、进教室,烫火、染发,男生留长发、佩戴首饰等,严重影响学校形象。为了切实纠正这一现象,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3月7日至3月12日为教育阶段。主动内容有:①3月7日(周一)升旗仪式国旗下讲话集会时间由政教处领导作“加强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纠正不良穿戴行为”的动员讲话。②班主任利用班队会课或自习课时间组织学生学习有关规章制度。③学生通过学习逐条对照,进行自查自纠。④对于自我整改不力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通知家长配合教育。
二、3月13日至3月31日为检查阶段。本阶段由政教处牵头,团委、学生会、年段长配合,对每个年段每个班级进行逐个检查,发现没有自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如:不穿校服(包括带了校服但不穿在身上),佩戴首饰,男生留长发、染发、烫发等,立即通知其家长来校配合教育。
三、4月1日至本学期结束为抽查、巩固阶段。对学生行为规范的管理要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政教处将组织人员不定时进行抽查,以巩固整改的成效。此外,行政值日干部按安排表要求到校门口值班检查,做好记录。年段长、班主任要经常督促,形成齐抓共管,教育督导,深入巩固的管理机制。
四、政教处将此项检查列入“班主任工作量化月考核评比”内容和班级“四项”评比内容。发现违规情况每人次扣班主任当月量化考核分5分,扣当月班级“四项评比”分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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