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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高级中学教师学年考核量化评分细则(讨论稿)

来源: 作者: 时间:2010-01-22 Tag: 点击:
附件一:龙岩市高级中学教师学年考核量化评分细则(讨论稿)
      姓名:         学科:         
指标设定 基本要求 负责部门 自评 考评 备注
序号 项目 分值
1 思想政治素养、师德表现 10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得10分。散布消极言论,造成同志间矛盾,影响团结,有失形象,每次扣1—3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每人次扣1-3分;因工作不当,引发家长告状,产生较大负面影响,扣3分找到学校扣3分;从事有偿家教被举报,经查实的该项不得分;有乱收费或要求学生购买审读外教辅资料,经查实的该项不得分;上送教案和听课记录等资料造假的该项不得分。 教务处  办公室  政教处      
2 出勤 7 全勤的7分,事假每天扣0.5分,病假每天扣0.1分(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以上教师当学年累计超过一个月,其它教师累计超过半个月(工伤及法定假除外),开始扣分,每天扣0.1分)。旷课1节扣3分。规定活动(政治业务学习、教研活动、校年段会议、其他集体活动)缺席1次扣0.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 办公室、教务处、年段长、教研组长      
3 教学工作量 12 满教学工作量(校级2节/周;中层高中4节/周,初中5节/周;初中10节/周,高中8节/周)得10分。学年平均每周超1节加1分,学年平均每周少1节扣0.5分(男教师年满55岁,女教师年满50岁完成学校安排教学即视为满教学工作量;因课时安排未达满工作量,完成其它工作的任务,视为满工作量)。 教务处      
4 计划、总结与成绩报送 5 1.依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结合学生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授课计划,安排好教学进度,按规定时间交教务处得(3分)。迟交1天扣1分,扣完为止。2.教师每学年结束写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教学总结(1分)。按要求完成得1分,迟交1天扣0.5分,扣完为止。3.期中、期末考试必须按教务处要求报送成绩(高中含学分)、质量分析(1分),迟交1天0.5分,扣完为止 教务处      
5 备课、编写教案 7 要有单元教学案和课时教学案,每缺一次单元教学案或课时教学案扣1分。有教学反思,至少每周一次(即每学期最少16次反思),每少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抄袭他人教学案、照搬参考书或用旧的代替的不得分。(电子教案必须学期初向教务处申请并经同意) 教务处      
6 授课情况 15 1.严格按课程表和教学计划进度上课,按素质教育要求上好课,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听课教师评价好,且课堂教学学生满意率达到80%及以上的得11-13;较好,且课堂教学学生满意率达到60%以上9-10分;做的一般得7-8分。2.准时上下课(2分)。上课迟到、早退或拖课每次扣1分,在课堂接打手机或抽烟的每次扣3分。课堂上随意让学生自习放任不管的每次扣3分,课堂教学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该项不得分。 教务处      
7 听课 2 教师每学期至少听课18节,写好听课记录,并写出评议意见和建议得2分。缺听一节课扣0.5分,听课记录缺交该项不得分。   教务处      
8 作业布置与批改 5 教师应根据学生实际选编适量作业。数学、英语4~5/周,全批全改。语文每学期“八大八小”作文,“大”指800字左右(含考试作文),“小”指周记等,全批全改;练习4~5/周,全批全改。物理、化学作业量为每周课时量的80%,全批全改。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练习册批改50%,每章节检查一次。体、音、美学科教师每学期组织本年段学生开展1-2次课外活动。教师批改作业及时、认真、并有针对性评语;学生作业整洁、规范、有纠错得5。批改作业及时、认真、有纠错的得3。作业未按规定布置、批改不及时或有错,酌情给0-2分。对不要求布置书面作业的学科教师,视开展课外活动情况给分。 教务处      
9 辅导及转化学困生 4 1.教师早读、下午辅导课、晚修(高中)必须按年段排班,到班辅导得2分。迟到一次扣0.1分,缺1次扣0.5分(未到班级视为缺席),扣完为止。2.转化学困生:(1)教师学期初,定出转化学困生对象,报教务处备案,有转化措施、工作记录及总结,转化效果好的,得2分。(2)有做转化工作,但材料不完整,转化效果一般,得1分。(3)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受学校以上批评,此项不得分。
教务处      
10 指导培养学生获奖情况 4 经学校推荐,指导、培养学生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各级各类竞赛:省级(省厅级)以上一等奖4分;省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市级一等奖3分;市级二等奖、市级三等奖、区级一等奖2分;区级二等奖、区级三等奖、校级一等奖1分;校级二、三等奖得0.5分。以人数为单位累计,不可超过4分。同年、同级、同类比赛取最高一人次计分。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一般为一名。若超过1名,得分由指导教师平分。 教科室      
11 校本教研 4 1.积极参加教研组、备课组举行的各项教研活动,主动与同行进行交流、研讨,表现好,得2分。2.有开展校本课题研究并按要求开题、开展研究、阶段有小结的得1分;当学年结题的得1分。 教科室      
12 公开课教学 5分 每学期认真完成校级公开课得3分,按规定时间上报公开课报表、教案、课件得2分。 教科室      
13 考试与质量分析 8 根据课堂教学情况、学生问卷调查(或座谈会调查)、家长反映,所教学科在年级总评中地位和进步情况(即与年级平均分、及格率的差距),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全面衡量。以上评价好,且所教学科班级平均分、及格率在年级平均分、及格率左右得7分,成绩有明显优势得8分,成绩差距较大得5—6分。(评价时参考低分率)。非质检考学科按学科考查及格率和指导学生竞赛成绩优胜。出示材料:获奖证书、文件或竞赛成绩册等。 教务处      
14A 班主任工作 8 按政教处班主任学年量化考核结果:一等得8分、二等得6分、三得等4分 政教处      
14B 党政及教研组、备课组工作 8 1.①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党政管理工作,政策水平高,管理能力强、工作实绩显著的,得8分。
②能履行岗位职责,政策水平高,管理能力较强,取得一定成绩的,得
67
分。
③能履行岗位职责,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一般的,得
56

④因渎职造成学校或部门工作出现较大失误,教职工意见多,视情给
0-4
分。
2.教研组长根据教研组考核结果,先进得6分、合格得5分、其它视情给2-4分。3.备课组长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备课组活动,有计划、有总结、有落实,成效显著得5分;做的较好得3-4分;做的一般,活动开展不正常视情给分。
办公室教务处教科室      
15 监考及其他工作 8 1.服从学校安排参加各类监考工作,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得3分,监考迟到1次扣1分,缺席1次扣3分,出现考试事故(如倒装、混装、漏收试卷等)扣3分;2.指导学生开展课外活动有计划、有总结、有成效得2分;3.教师之间结对子,有计划,有活动,有总结,有成效的得2分。4.承担指导实习生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并获得好评,有聘书或教务处认定的,得1分。 教务处      
16 继续教育 5 主动参加上级及学校的各项业务学习、培训、考试并完成规定继续教育学时任务的得5分。缺席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教科室      
17 论文论著 5 1.省级以上CN刊物教育教学论文、专著,编写教材、教参由正规出版社出版,3万字以上且有出版社证明的,每篇(部)得5分;
2.CN报纸,省级以上专题报告有文件、有附发言稿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评选的论文一等奖以上的得4分,每篇4分。
3.增刊CN论文,市级专题报告有文件、有附发言稿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评选的论文二等奖、三等奖,市级论文一等奖的,每篇得3分。
4.市级论文评选二等奖,区级、校级论文一等奖,区级、校级专题报告有文件、有附发言稿的,每篇得2.5分。
5.区级、校级论文二等奖、三等奖,市级论文三等奖的得1分,编入市级、区级、校级汇编的,每篇得1分。
教科室      
18 奖励 6 1.省、市、区公开观摩(示范)课分别加2分、1.5分、1分,学校安排的校际听课0.5分。   教科室    
2.教师竟经学校同意参加教学竞赛获奖:全国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5分、4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分、3分、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1分。区一等奖加1分,二、三等奖加0.5分。   教科室    
3.在重要的校事活动中,表现突出。加2--5分。 校长室  
备注:1.考核对象:在职教师。 2.考核时间:每年7-8月份 3.考核功效:学年度考核及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提留部分的分配依据。4.每项得分不超过权重分。5.教师教学业绩考核总分120分,其中奖励分6分。学年得分95分以上为优秀,80分--94分为良好等,60分--7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6.奖励部分6分。1-3项,同项取最高项,累计奖励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如由多位老师获得同一奖励的按人数均分。7.奖励部分的比赛活动,必须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并经学校同意参加的。8.14A、14B项得分只选一项不累计,但扣分累计。9.学年内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该学年考核为不合格:(1)因计生、综治等方面犯有严重错误,使学校受到“一票否决”处罚者;(2)犯严重错误,受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3)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损失的;(4)参加黄、赌、毒、邪教活动,被举报查实的。(5)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等任务的。10.一学年事假累计30天以上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优。病、事假(不含法定产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工作人员,不进行年度考核。11.本《考核量化评分细则》解析权归学校校长办公会。12.本《考核量化评分细则》自20099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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